凭借“投资驱动负债”的模式,不断做大万能险规模,一批保险业“黑马”实现弯道超车,仅两三年光景,保险业务收入实现跳跃式翻番。但该模式对持续不断地现金流和高投资收益的依赖,正不断积聚这场资产错配游戏的风险。
2015年无疑是万能险销量爆发式增长的一年。根据保监会近期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寿险公司总资产达到9.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0.41%,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元,同比增长21.46%。但其中最受关注的还是寿险公司未计入保险合同核算的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多为万能险),到达8324.45亿元,同比增幅接近100%。
“短线长投”
按照一般规律,寿险行业的利润来源由“承保+投资”双轮驱动,但现实情况是,不少新锐寿险公司通过“资产驱动负债”的模式来获得盈利,通过支出较高的手续费成本,快速做大规模,继而在投资端获得收益,在承保端很有可能只是微利甚至是亏损状态。
近年来,不少中小型险企纷纷走上这条“资产驱动负债”的发展之路,规模迅速增长,而万能险、分红险规模在这类公司中的占比可以高达95%以上。
“从现在市场上的高现金价值产品来看,产品的负债久期基本在两年之内,但是这类产品的资金成本却可以达到7%以上,”中国平安一位内部人士对《英才》记者表示,“为了覆盖成本,这些短期资金很有可能会被错配到期限更长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等,这是典型的资产错配,这种短线长投的方式对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有很高的要求。”
根据《英才》记者的观察,部分保险公司为吸引购买,主动提高万能险的流动性,除了大部分产品要求最低持有一年,即可随时免费支取,个别万能险产品更是将这个期限缩短至几个月。
另一方面,退保率增加、满期给付等原因正在冲击这类寿险公司的现金流。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2014年人身保险公司退保金额3230.9亿元,同比增长69.5%,退保率为5.71%,2014年安邦人寿、富德生命人寿、前海人寿、珠江人寿的退保金,同比增幅分别高达357.6%、56%、216.5%、260.8%。
业内人士分析,从销售渠道看,退保情况尤其集中于通过银保渠道所销售的三年期、五年期趸交型短期保险产品,占比达八成左右。其次,从品种上看,退保主要集中在投资型保险,尤其是分红险和万能险,而保障型的传统寿险受到的冲击并不大。而市场上分红险占据的份额较大,产品同质化严重,结构单一。
“通过资产错配提高投资收益需要有源源不断的保费流入作为支撑,”上述中国平安内部人士表示,“但是一旦出现新单销售不畅或者大量退保的情况,已经投放到资本市场的资金又无法迅速变现,流动性风险将一触即发。”
去年上半年A股市场的火热,为寻求高收益的保险资金提供了出口,根据7家非上市寿险公司已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显示,7家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合计净利润137.25亿元,同比增速105% ,2015年投资收益同比增速都在100%以上。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过去,由于房地产和实体制造业资金需求“饥渴”,加上隐性担保下债务“刚性兑付”,全社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因此,低成本让险资在传统固定收益类资产配置上获得巨大投资收益。去年以来,金融产品创新、险资投资渠道全面“开闸”,又为险资资产配置提供了新的空间。
但A股随之而来的大跌,却给疯狂举牌的险资泼了一盆冷水。
监管发声
有统计显示,自去年6月30日以来,A股累计已经有149次举牌行为,涉及到86家公司,共耗费资金1798亿元。其中,只有54次举牌目前还赚钱,占比只有36.24%。截至1月26日,有26家上市公司股票跌破险资举牌价,12家险资深套其中,其中有7家的险资举牌方为前海人寿;有5家的险资举牌方是“安邦系”;还有6家险资举牌方是国华人寿。
“保险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此前表示,“也要对少数保险公司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引发的风险保持警惕,防止投资激进所带来的流动性和期限错配等潜在风险。”
事实上,险企通过“资产驱动负债”的模式,必须建立在资本市场火热,以及高收益、低风险投资项目充足的基础上。但2016年,险资可能会真正面临严峻的资产荒。
高现价产品的突起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去年12月初,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现金价值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险公司高现金价值产品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2倍以内;其中预期产品60%以上的保单存续时间在1年及1年以下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年度保费收入应控制在公司投入资本的1倍以内。
中国人寿前总裁杨超在接受《英才》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险企冲规模,很多时候和股东不无关系,很多股东没有认清保险市场和行业发展的规律,过于急功近利,希望从保险公司获得资金。实际上保险需要在队伍建设、产品设计、市场拓展方面长期积累,缺乏这一过程,公司很难真正做大做强。”
另一方面,在资产荒下,险资投资渠道如何扩容一直被认为是重要问题。
近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允许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允许险资投资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广发证券分析师曹恒乾分析:“此次明确鼓励了保险资金可投资ABS、创投和私募等产品,思路很清晰,支持专业资金管理机构帮助险资管理资产配置,在强调风控的同时获取较高的稳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