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2月间,新股炒作如火如荼,但奥赛康事件还是令IPO的再度重启蒙上了一层阴影。
奥赛康(300361.SZ)董事长及其妻为首的创始团队,利用发行新规获取巨额套现,使本就饱受诟病的新股发行再遭异议。奥赛康引发的风波迅速成为投资人热议的风暴点,大家都在质问一个问题,现行的新股发行规则,还有没有BUG?究竟还会有几个奥赛康跳出来?
圈钱风波
南京奥赛康毫无疑问成为了独家套现方。
为何奥赛康可以在IPO时“套现”32亿?
参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一家公司在IPO时,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具体约束条件如下表
0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持有时间应当在36个月以上。
0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03、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质押、冻结及其他依法不得转让的情况。
只有持股42%的大股东南京奥赛康符合上述规定。这样一来,南京奥赛康毫无疑问成为了独家套现方。
陈庆财与张君茹为夫妇,共同持有南京奥赛康78%的股权,同时伟瑞发展的所有者是陈庆财之女,而中亿伟业的股东则为奥赛康副董事长赵小伟母子。
除了这些,招股说明书中还披露了公司高管移民的信息,实际控制人陈庆财及其妻张君茹已取得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永久居留权,而女儿为澳大利亚籍。
这些背景信息无疑使投资者对老股东借IPO套现的行为更加痛恨,而公司未来的发展则令人担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业分析师对《英才》记者表示,奥赛康未来的发展可能存在一定的隐忧。首先是产品方面,奥赛康过度依赖单一产品和相关的政策红利,奥赛康很可能步海普瑞的后尘。其次,奥赛康的“学术推广”费用非常高。
从上表可以看出奥赛康每年学术推广费都几乎占到销售费用的50%,而对于这些学术推广的具体细节,奥赛康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
面对质疑,奥赛康董事长陈庆财曾在上市推介会上表示,公司多个主打产品都是国内首家上市,在临床方面比其他品种花费更多的财力物力,因此产品的推广费用高于同行。
制度红线
证监会此举是为了解决超募和发行价过高的问题,不料却成了老股东直接套现的法宝。
需要注意的是,引入老股东在IPO时发售股份并非证监会的发明创造,而源自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证监会此举是为了解决超募和发行价过高的问题,不料却成了老股东直接套现的法宝。
那么,为何在美国等发达资本市场的良方,到了A股市场反而成为毒药?
业内人士表示,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方法本身,而在于中国资本市场和欧美发达资本市场的差异。
但是反对者对此却不屑一顾。他们认为,证监会本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本着尊重市场,不给新股发行背书,促进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态度。但重启IPO后,这些全都变了。
主承销商一手遮天,想让什么机构、个人参与配售就让谁参与配售,主导机构、个人报价,最终承销商想让谁中谁就中。如此一来,众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询价时被迫放弃往估值区间高处报价。这本身就是反市场的行为,谁想买到东西反而必须报低价。
还有一种反对的声音来自于对证监会处理此事的方法。这些人认为,证监会叫停奥赛康的发行属于窗口指导,这本身就是行政干预,这是反市场化的行为。
对于这样的质疑,《英才》记者咨询了特许金融分析师王潇,他表示:“美国的注册制监管体系也不能回避自由裁量权。如果在注册过程中,监管当局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感到不满,也会采取类似窗口指导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