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在经济复苏中,开始整合发力。4月29日,中国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向外界披露,银行投资保险公司已获国务院原则性的同意。此言一出,A股市场中银行和保险板块当日分别以5.29%和4.76%列涨幅拉出长阳线。
实际上,政策面上提出银行可参股保险企业的消息早已有迹可循。去年1月,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明确了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可以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
银行与保险公司的互动整合很可能成为中国金融业新的整合趋势,那么这个趋势之下,银行业与保险业会出现什么样的格局变化呢?
政策性障碍已经扫除
如果说银行经营模式是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而保险则是运用大数法则来经营风险。
“银行企业与保险企业深层次合作主要还是为了应对国际跨国集团的竞争。”这是监管层面的良苦用心。
海外的国际金融巨头银保“混杂”比比皆是,尤其国际大型商业银行大多已经或正在改造为集存贷、保险、证券、信托、租赁等多种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集团。无论是花旗集团、瑞士联合银行集团,还是北京银行(601169.SH)第一大股东荷兰国际集团,都兼备着银行与保险的“功能”。
中国银行和保险混业的渊源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作为金融改革试验田的交通银行(601328.SH),于1987年在上海分行率先组建保险业务部,开展保险业务。而后,其保险业务转移海外,交通银行率先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中国交通保险公司。此后,中国银行(601988.SH)、工商银行(601398.SH)等亦通过其旗下海外子公司设立保险公司。
不过近年来,监管机构对银保混业经营的试水一直持有谨慎态度,而银行和保险企业之间的合作也一直停留在松散型的渠道合作上——保险公司把银行的网点作为保险业务重要销售渠道。
直至2006年9月,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闸门打开,中国人寿(601628.SH)投资56.71亿元收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中国平安(601318.SH)投资49亿元收购深圳商业银行89.2%的股权。这才拉开了银行保险股权层面合作的序幕。不过,银行参股保险公司当时并没有放行。
而今,银行参股险企的政策性障碍已经扫除。可是,银行保险现在真的做好迎接深度合作的准备吗?
如果说银行经营模式是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而保险则是运用大数法则来经营风险。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人才需求以及分别备受两个部门监管的情况下,银行企业和保险企业能否充分实现融合中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关键问题。
整合资源优势
“银行有自己的资源优势,如果能参股或控股稍微小一点的保险公司,那么它的整个资源优势将得已更充分的发挥。”
只要有一张银行卡,便可以开展资产管理、保险各方面的业务,这是保险公司的想法。而对于银行来说,进入保险领域可分享保险行业高增长的丰盛果实。保险将银行作为平台,银行将保险作为盈利工具。那么,银行能否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好保险吗?
“看他是要质,还是要量。”长江证券保险行业研究员李聪认为,虽然银行有着天然的渠道优势,并且在保费收入的竞争中会对其他保险公司产生比较大 的影响,但对银行盈利能力的实质性提升,短期内不会显现。
2003年,中国入世后首家获准成立的合资寿险公司招商信诺,由美国信诺保险集团和招商局下属公司各占50%股份。虽与同为“招商系”的招商银行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但在中国也堪称为银保深度合作的先例。
“招商信诺已经做了这么多年了,只是通过信用卡保单卖些意外险之类的,或者赠送一些保单。”李聪认为,招商信诺并没有通过招行银行将保险的核心 业务做起来,“包括很多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公司,或者银行系的保险公司,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比较成功的经验。”
同时,这也与招商信诺不采用代理人队伍的“另类”保险营销有着很大的关联。在中国保险保费的收入中,来源最高的部分是期缴业务,比如代理人卖出 保单这部分。但银行在此不占优势,如果必须是自己来做,也就意味着,将面临着如何建立保险代理人的问题。
相比国外混业经营的经验,李聪认为银保联合成功重要的因素是在于很多的保险产品已经发展到后期,已经成为比较成熟的理财性产品。“就好比投连险,保险公司其实是不承担风险的,只是作为别人投资理财的中间功能而已。在这种模式下,如果有银行的渠道就会比较容易销售。”
对于入股保险后的银行来说,要考虑的并不只有如何提升保单销售和保费的增加,未来还需要更多地考虑到保险产品的质量以及专业队伍的培养。
此外,入股保险公司的银行同样面临着“两难”问题。扶持“自家”的保险公司,对其他保险公司采取排他性的措施,这无疑切断了银行赚取佣金的渠道。而收不收“自家”的钱也是问题的焦点:如果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收取保险公司卖出保单的费用,保险公司的利润将被压缩。“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退出了银保项目,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银行的中间费用过高,而保险公司很难从中获取利润。”李聪补充道。但如果适度的扶持自家的公司或者不收取保单佣金,那么银行岂不是又充当“活雷锋”。
尽管银行参股保险公司还有诸多操作层面的问题,但一些业内评论人士却对此依然看好,“银行有自己的资源优势,如果能参股或控股稍微小一点的保险公司,那么它的整个资源优势将得已更充分的发挥。”
防范联动风险
在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银监会与保监会之间在实践中的联手与合作将更值得市场的期待与关注。
起源华尔街的金融危机让人们重新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对于新兴的中国金融市场来说,任何新鲜的尝试都必须要将风险的问题摆在重要的位置。
混业经营的最大风险莫过于两类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传导,并带来金融风险的交叉传递,因为同属一个集团,风险很容易从保险业务传递给银行业务。
虽然第一批拿到入股保险牌照的试点银行只锁定在3到4家,保监会与银监会共同起草《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也在研究之中。前述评论人士认为,在未来银行参股保险逐步放开的情况下,银行也要根据自身的能力来斟酌鱼与熊掌的关系。“如果资本金本来就紧张,银行最好还是集中精力做好主业发展,稳健不是一条坏路。”
当然,对银保联动风险的监管,银监会和保监会两大监管机构应当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在2008年1月银监会与保监会签署的备忘录中,已经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并对将参与其中的银行保险企业做出了明确的准入条件、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 程序。不过,在分业监管的大背景下,银监会与保监会之间如何在实践中的联手与合作将是市场期待与关注的另一个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