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策环境逐步宽松之下,未来中国保险企业或将面临更多的投资诱惑。
近期,不仅新修订的《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保监会也表示将允许有投资能力的中小保险公司直接投资股票。而在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原《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变更为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并且增加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不动产的规定。
当各种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业务变得更加清晰、明确之后,中国日益兴起的保险行业会出现繁花似锦的景象还是更加混乱的竞争格局呢?
放开 “炒”股“炒”房
从严控投资到为保险公司“炒”股、“炒”房做政策铺垫,这样的一种变化让保险行业的成长似乎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
保监会早在2007年就已将保险资金进入股市比例从5%上调至10%。目前,除人寿、平安、新华、人保和华泰等大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入市外,其余中小保险公司只能通过9家中资资产管理公司和1家外资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入市。
现在,保监会又有意开放中小保险公司直投入市的限制,又进一步地放开了保险资金流入股市的闸门。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徐高林分析认为:“虽然,这之前已有30多家中小保险公司通过资产管理公司间接入市了,但会受到很多的限制,成本也很是个问题,所以直投股市肯定对中小保险公司是个利好。”
那么,在股市经历了这样一轮历史罕见的大调整后,中小保险公司进入股市是否是一项多赢的“利好”呢?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的主任王绪瑾教授认为中小保险公司直接入市正逢时机。
“去年该跌的也跌了,不该跌的也跌了。尽管现在还是震荡之中,但整体经济是在回升,股市逐步回暖,所以风险也减小了。直接入市可以增加资金来源,对于资本市场来说,目前问题不是资金的过剩,而是不足,所以这是入市非常合适的时期。当然,中国资本市场逐渐走向完善是中小保险企业入市的关键。”
此外,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信息是,除了股票市场将逐步向保险全行业开放外,新《保险法》的修订也扫清了保险公司投资房地产市场的法律障碍,保险公司终于不用尴尬地通过自用名义打擦边球去投资房地产。对于保险和地产两个行业来说,一个有投资需求,一个有资金需求,这样的互动长期来看显然是双赢的。
从严控保险投资行为到为保险公司“炒”股、“炒”房做政策铺垫,这样的一种变化让保险行业的成长似乎有了更大的想象空间。徐高林认为在开放股市、楼市的同时,还有一些高风险领域可能会对保险业敞开大门。“比如私募股权,评级比较低的债券,甚至无担保的债券,未来这些都可能会对保险公司开放。”
能力 偿付为先
“保险公司的投资还不能像共同基金那样比收益率,但反过来可以比的是,作为保险行业里公认的标准——偿付能力。”
《保险法》的修正却并非是单纯的为保险公司松绑,监管者在一手放开投资渠道的同时,另一只手却仍然紧紧抓住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放。
偿付能力作为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补偿的经济能力,不仅体现着其理赔能力,更是企业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
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来说,修正后的《保险法》对他们的限制仍然不会放松,包括业务范围以及投资领域,甚至是高管的工资或者商业性的广告投放等。
徐高林认为新的《保险法》是将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投资比例与公司的偿付能力挂钩,以往以保险公司资产规模来划分业务范围的标准将会被偿付能力指标所代替。
“以前划分大小,总体来讲是对的。大的保险公司无论从人员素质、投资能力还是研发能力,都公认地比较强。但也不排除小公司因为团队或某些因素,在某个领域投资能力会很强。我们以简单的规模来划分是不科学的。”
但是,保险公司的投资能力还不能像共同基金那样简单的比收益率,因为基金的资金来源各式各样,而保险投资资金主要来自保费。因此反过来可以比的是,作为保险行业里公认的标准:偿付能力。当然,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体现在股东实力上。从事高风险投资,得赔得起。
风险 关键是比例
“保险这个行业是不相信英雄的。”
开放了各种投资渠道之后,历来追求安全性第一的保险资金,面对风险不断升级的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如何保障成为关键问题。
根据2008年的数据来看,很多委托入市的保险企业现在都处于亏损状态。实际上,中小保险企业直接入市,要真正付诸于行动也并非是件容易的事情。
一家北京地区以投连险为优势险种的中小保险公司,在提及未来是否有直投入市的规划时,相关负责人十分坚定的向《英才》记者表示,“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打算。”看起来,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让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依然谨慎。
“我们常说债券、股票、房地产是高风险、高收益的资产,确切地说应该是内行的高收益、外行的高风险。如果中小保险公司对投资项目还没有研究得比较透,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一定不要盲目投资。渠道放开了,意味你可以做,但并不表示你必须做。”
徐高林的建议是“在险种设计上,要跟投资取向相匹配。”保险险种有两个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是传统险,一个是投资类的保险。前者是保险公司要承担损失的风险,后者基本上风险是由投保人去承担。”
寿险、财产险等这些属于保险公司的传统险种,它的投资模式在英美国家200多年的投资历史上,已基本固定。在美国,这些险种的投资比例约束是非常严格的,上限大概是15%左右,但是从1917年以来80多年的数据显示,大部分保险公司的传统险种其投资比例很少超过5%。
“所以,对于高风险的资产,无论你水平有多高,也不能超过一定的上限,就像我们所说的单项资产不能超过10%,总的风险资产不能超过30%。即使是沃尔·巴菲特来投资,他也要遵循这个限制。保险这个行业是不相信英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