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股民信心不足。近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规政策相继出台,将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列入题中之要。中国资本市场痼疾已久,政策出台固然令人欣慰,投资者的信心重振恐怕还有待市场的检验。
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本就偏重于融资,证监会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角色定位一直都是服务于发行人,认为上市公司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是主要的服务对象。无论制度设计还是行为上对中小投资者都不够重视,以致形成了“融资者强,投资者弱”的市场格局。而由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影响,公司决议往往控制在大股东手里,“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再加上信息渠道不畅通、投资回报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操作有了可乘之机,这一切都给侵占中小投资者权益创造了条件和机会。
2013年11月30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新股定价的市场化机制;强化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责任主体的诚信义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三公”原则等。其中,保护中小投资者可谓是一个亮点。
首先,规定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和公告书中,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情况,加强风险揭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中介机构等主体因为信息披露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必须依法赔偿,严重时还要求发行人回购已经发行的股票。
其次,防止“三高”。将减持与发行价挂钩,要求发行人提前制定稳定股价的预案,并且对报价最高10%的申购量要先行去除才能定价,对于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也根据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做了具体规定。这些措施,都有利于抑制股价虚高,使中小投资者能够买到便宜的股票。
再次,在新股配售中,调整回拨机制和网上配售机制。对于申购踊跃的中小投资者,新股配售制度更加尊重其申购意愿。网上配售机制也为中小投资者顺利进入市场畅通了渠道。
国务院办公厅也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国九条),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构建,从九方面明确了80多项政策举措,被视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国九条”。
首先,“国九条”着重强调中小投资者知情权,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市场动向,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避免“蒙眼走路”“用脚投票”。
其次,囿于没有具体的赔偿机制,股民往往投诉无门,上市公司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国九条”中确立赔偿机制和探索建立公益性维权机构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途径。
再次,保荐质保金制度。只有确立了保荐质保金制度,保荐机构才能在推荐企业上市时谨而慎之,降低造假冲动,对投资者更加负责。
最后,退市保险制度。上市和退市是股市的“入口”和“出口”,只进不出,很多垃圾股滞留市场。目前,很多企业IPO过度包装、造假,上市后业绩变脸,投资者受损。退出环节蕴含较大的社会风险,因此退市制度也一直未能落实。退市保险将为企业退市提供保障。
股民才是中国资本市场的衣食父母,可是他们在承受市场风险的同时还被视为投机分子和赌徒,如果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股民就会彻底失去信心,中国资本市场也必然无路可走。只有保护中小投资者,资本市场才能从少数人的财富盛宴转变成多数人投融资的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