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5月1日创业板退市方案正式施行后,6月28日沪深交易所又分别推出了主板与中小板的退市新规,看似向哀鸿遍野的股市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为已经对股市丧失信心的投资者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主板市场至今已经发展20余年,中小板市场也已经运行8年之久,由于“垃圾股”“僵尸股”已形成了严重的积压,退市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尽管2001年上交所与深交所就已经启动了退市的制度,但至今因触犯监管规则而退市的公司仅40余家,收效甚微,退市已经成了主板积重难返的老大难问题。
一些被冠以“ST”、“PT”帽子的重组股活跃在市场中,滥竽充数。这些股票每到要退市时就有了或然性收入,阻断了退市期,接连反复,成为名副其实的“不死鸟”;由于上市资源稀缺,它们还受到很多拿不到上市资格的公司的欢迎,通过买壳、借壳、卖壳的方式对其重组,借尸还魂。
因此,我们必须要接受退市这一指导思想,让退市成为上市公司的“出口”,无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退市都要成为一个经常性的制度,一年退市一两百家公司都是正常的。并且退市门槛要降低,这样进入的企业才不会有恃无恐,努力提升上市公司的质量。
健全的退市制度能够改善上市公司只进不出,多进少出,“劣币驱逐良币”造成的资源浪费,能够提高监管效率和行业自律监管的积极性。
目前,与创业板相比,主板退市制度仍显宽容。在净资产指标上,创业板如果连续两年为负就会被退市,而主板这一指标由意见稿中的2年被修改至3年,放宽了要求;在营业收入上,创业板与主板都以1000万为标准,试问,创业板是小盘股公司,营业收入尚且要1000万,主板上市公司的规模和市值远大于创业板,有的能达到几十亿甚至上百亿,1000万的营业收入,通过关联交易、修改财务报表、等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式就能达到,以此规避退市并不难;创业板公司在暂停上市后,若想申请恢复上市,其财务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申请补充材料的期限、净利润和审计意见的要求上,都很严苛,而主板恢复上市的条件虽已被适度提高,但还是以消除暂停上市的事由为主,仍给借壳重组上市留下了操作空间。
此外,真正发生退市风险时,寻租的敞口也打开了,或有到证监会、交易所求情的,靠拉关系想法设法将一个柔性的政策变成最后的没有政策。因此,在退市过程中,对于退市标准的执行上必须要果断,无论是净资产、营业收入、还是风险警示标准等,一旦到达警戒线,就应立刻采取措施。
西方国家有很多成熟的市场规范,私人公司可以通过买壳借壳实现曲线上市,绩差公司就摇身一变,卷土重来,因此股价也波动很大。在中国的股市上,我们要根据中国的国情,不能盲目与国际接轨,不能容许买壳借壳的存在,该退就退。
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上市公司难以退市、常被“借壳”重组炒作的重要原因在于上市资源供不应求。如果监管机构能在公司上市的“入口”上放松审批,放开市场让投资者选择,使上市从“入口”上平缓进入,就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超募的现象,这样,在“出口”上也没有大的压力,减少了退市阻力。
因此,要进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就要从源头入手,改革发行制度,打破行政垄断的审批制,放开上市规模,使上市资源不再稀缺。同时应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满足企业的上市和退市需求,让退市的股票可以在全国性或者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继续交易,此次上交所更是设立了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一定程度上也是减少退市后的交易成本,为退市股票的交易创造有利条件。
(作者刘纪鹏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李征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