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金融做支撑的市场经济就如同一潭死水。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与成熟直接关系到一国的经济命脉。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民间资本参与设立金融机构,启动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制度完善以及上海自贸区的建设涉及到的金融改革,跨度之大都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在金融体系不断成熟的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崛起亦引起了业内大讨论,为中国金融改革贡献了另一条思路。
深耕金融实践与研究20多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的观点颇具建设性。此前曾历任中国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董助理、中国人民银行美洲代表处首席代表、人行国际司副司长、货币政策司副司长,令他的研究更具宏观视野和全局意识。那么他是如何看待这些改革政策的,当前的金融制度应如何改进?
《英才》:现在来看,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是否具备可复制性?
金中夏:我认为现在舆论都集中在金融方面,如汇率和利率政策以及资本账户可兑换等,但这其实可能不是上海自贸区的优势。自贸区顾名思义,是贸易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这方面如果能够摸索出一些新的道路是有意义的。与此相关的便利内外币资金结算的安排,是可以复制的。
但是利率、汇率在自贸区内,跟其他地方不一样,进行特殊区域内的改革,我认为是没有太大意义的。这些金融改革本来就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利率、汇率都是全局性的,如果想设定在某个局部区域,类似上海自贸区,给它一个浮动的汇率,结果一个国家变成双重汇率,反而造成混乱。
另外,如果区内区外利率不一样,那资金能不能在自贸区内外自由流动?如果允许资金自由流动,那所有的钱全跑到那去了。如果不让资金自由出入,就要为隔离区内区外设计非常严密的壁垒,执行成本非常高。
所以在利率、汇率市场化问题上,我认为没必要对上海自贸区提出过于特殊的要求,或寄予过高的期望。不必在自贸区做出特殊的利率或汇率待遇,形成一个很大的价值洼地,无形当中使全国资金都来利用特殊政策,造成自贸区的虚假繁荣,那就不是靠真本事吃饭了,对全国各地的新一轮改革开放会产生错误的示范效应。此外如果想通过自贸区实现金融市场开放的目标,显得有点绕道了,应当直接开放股票和债券市场,当然仍然可以是渐进的方式。
《英才》:你认为自贸区的最主要意义在哪里?
金中夏:上海自贸区就是贸易、投资方面的开放,有很多国际上新的规则需要我们重视,需要在上海自贸区里进行试验。一是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二是投资保护和投资便利化,比如负面清单管理、准入前国民待遇、商业仲裁机制的设立等等;另外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劳工标准、国企竞争原则、金融服务业机构的准入等,这些是比较适合在自贸区里试验的,也是现在新一轮国际贸易投资谈判特别重要的内容。这些试验的成果也应该是比较容易复制和推广的。
《英才》:你对民营银行的建议是什么?
金中夏:从思路来看,我认为应该让民营银行跟现有的银行公平竞争;其次,所有者和管理阶层应该适当分开,比如说腾讯、阿里,最好成为一个所有者,经理层应该从国际上、市场上招聘,形成一个比较好的管理者团队。股权真的做到多元化,由职业经理人来管理银行,这种模式是比较好的,在国外也大多是这样。
银行的运营高度专业化,要了解市场情况还有很多工具的使用,以及监管政策等,如果不是长期在行业内的专业市场上,没有丰富的经验和业绩,所有者自己贸然去搞、赤膊上阵容易出问题。
《英才》:民营银行应该怎么样定位,才能体现出与现有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差异化?
金中夏:民营银行的产生往往有一个行业背景,在初期的时候就应该在行业里找到一些比较好的客户,掌握足够的客户信息,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不要盲目跟大银行攀比。
依据这个特点,民营银行将成为一种中小型的、具有明显行业特点的或者是某一个地区之内的银行。利用以前的平台优势、相关客户的积累,再开拓一些新的业务。其次,现在正好处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银行转型时期,大银行也不能像以前只靠存贷差,在新业务领域,如资产管理等,新银行跟大银行,起点差不多,民营银行在这方面要及时地创新,竞争优势就有可能培养出来。
《英才》:互联网金融这几年发展非常快,比如余额宝,对于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它的意义是什么?
金中夏:余额宝实际上加速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可以说是存款的替代产品。余额宝特别方便,在网上就可以操作,做到T+0,而且没有最小金额的限制。另外,余额宝之类的产品使金融服务大众化、更多地为草根储蓄者和资金需求者服务,体现出普惠金融的意义。以前要想得到比较好的存款利率回报,基本上都是银行的大客户,而现在普通散户也可以。但余额宝的高收益,我认为有一小部分是监管套利,或者是监管存在一些问题,使它获得了额外的高收益。
《英才》:潜在的问题在哪里?
金中夏:余额宝是货币市场基金,其实应该投资于短期债券。但是咱们国家没有那么多短期债券可投,监管部门放松了限制,让它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投资银行存款实际上就导致了银行存款结构的变化,是规避现在存款基准利率上限的管制。
余额宝作为一种协议存款属于同业存款,不受利率上限的管制。投资者用存款购买余额宝,实际上是银行存款的一种转换,最后还回到银行上,只不过从普通存款变成协议存款,从受到利率管制的存款变成不受利率管制的存款。它没有达到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使债券市场的产品具有更大流动性的目的。
这种情况下,它就与银行一起滥用了监管部门对协议存款或同业存款利率的政策,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为了短期流动性需要放在银行的少量存款。这种监管套利会影响货币乘数,因而影响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对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都有扰乱作用。
《英才》:它到底会不会产生一些具体的风险?
金中夏:潜在风险是有的。虽然余额宝本身对投资者是一种活期的形式,但余额宝再把钱存入银行时如果也当成活期存款,银行不可能给你如此高的利息。余额宝只能把存款期限延长到几个月,成为定期存款,才能提供比活期存款高的利息。对银行来说,虽然明知余额宝存款的流动性要求与活期存款相当,有可能在短期内产生比较大的提款需求,但还是将资金投向了较长期限的产品,这样就出现了期限错配。
由于余额宝存款的规模大,一般情况下还处于稳定增长阶段,银行为了吸引余额宝,即使有潜在风险也认了,先把资金吸收进来,需要提款的时候,银行不给余额宝罚息,仍然给出定期存款的利息,损失由银行自己担着。这样余额宝没有风险了,但是风险转移到银行了。
《英才》:既然它有这些风险,作为央行来说,是否应该进行一些相应的监管?
金中夏:我认为应该进行相应的监管。首先余额宝这类产品,应该投资于短期债券市场,而不应该从一种存款变成另一种存款。其次,银行吸收余额宝存款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再次,银行一度对余额宝类产品的提前赎回不收罚息,这很大程度上是商业银行自愿地提供一种优惠。但是监管机构应该要检查商业银行由此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如果确实有比较大的风险,还是需要对银行提出一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