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国资委管辖的100多家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对于中国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是十分重大的。然而,在这个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第一,是过度垄断问题。我个人认为,中国现在的国有经济领域,仍然存在着过度垄断。
第二,是定位和规则问题。理论上争论不休的是:国有经济为什么存在?有种种解释,但并没有一个很权威的说法。在关于国有经济存在必要性的多种解释后面,当然就会引出对它相关规则的不同设计路线。应该是有激励就有约束。那么国有经济、国有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权、责、利”机制应当有一套什么样的规则?这个问题还存在明显的争论。
第三,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今后到底应怎样健全、怎样进一步优化?仍然存在很多不同意见。我不认同现在中国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已经达到了一个基本成形、可以相对稳定状态的判断,还有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任务。
第四,和这些相关的,还有一个理论色彩很浓厚、现实生活里影响也绝对巨大的公有经济的实现形式问题。它直接联系到我们多少年延续下来,现在仍然没有办法下定论的“公有制是‘为主体’还是‘为主导’?”
下面勾画一下我心目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大致应是什么样的构架。
从总体来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局中,应该把经营型、公益型和自然资源型的资产分类。经营型、公益型都是自然资源型资产开发以后形成的,资源一旦开发,它必然进入这两者中的某一个形态。
比如一块地皮,没用的时候说不上它是经营型还是公益型。一旦开发出来,如建立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园,它是经营型的;如果开发了作为公共绿地,它是公益型的。而且这两者之间还存在着转化的可能。有的时候原来是经营型,后来“退二进三”,企业调到郊区去了,这块地变成绿地了,这是从经济型转成公益型。一般并不存在绝对不可能转换的情况。
在认识相关地位和必要性之后,谈谈企业的经营型国有资产。十六大对于这种经营型资产已给出非常明确的说法:中央、地方分级行使出资人职责。这一点很关键,也就是说,过去笼统所说的全民所有的国有资产,必须分层界定为中央的资产、省的资产、市县的资产,三个层级上都必须人格化地设立专门管理机构。
先别讲什么政策目标、社会目标,先讲出资人的资产管理资格,就是国资局、国资办,也有地方叫国资委。只有把国有产权具体人格化到各个层级、各个环节上,才可能有效地解决产权虚置、悬空问题,从而把我们过去的弊病革除。
中央级资产管理体系现在在实体经济层面已经有明显进展,2008年后正式编制国资委下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为需对公众交待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里面相对独立又有机协调的部分。它和其他的公共收支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协调在一起,形成一个公共财政预算体系。
公共资源配置中解决政府“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最标准的现代化形式,就是完整、透明的预算、决算,并让公众意愿在其中尽可能充分地表达出来。
这个资本经营预算在中央层,在国资委那里,原来是覆盖200多家,现在已经收缩到了100多家。再有未来希望能够收缩到几十家。越来越收缩符合股份制改组基本的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