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QQ,Spark会是什么价位?让QQ和Spark的车友们成为好朋友吧。”某国内网站的车市论坛里,一位网友发出了这样的呼吁。
由于相同的收入水平,相似的喜好,车友可以成为朋友,但厂商却因为面对相同的客户,注定只能用一场场“惨烈”的争斗来解决问题。
通用大宇和奇瑞汽车,这两家本来不在一个竞争级别上的厂商,因此对簿公堂。
奇瑞汽车 与通用冤家路窄?
当奇瑞汽车在国外市场一路高歌时,Spark的主人——韩国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的一张诉状,却将奇瑞和它的销售公司上海锦弘汽车推上了被告席。
通用大宇公司认为,自己及韩国大宇公司并未以任何形式将Matiz车的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给奇瑞公司,但经调查发现QQ车与Matiz车及Spark车,在整车和核心零部件设计存在惊人相似,绝大多数零部件甚至具有相互替换性,因此认定奇瑞汽车侵权,索赔8000万。
其实早在2003年SPARK在国内上市前,双方的摩擦就已产生。某媒体就曾登出“奇瑞QQ畅销,Spark难产”这样将二者进行对比的标题。
为了扭转不利地位,通用公司还曾举办“Spark研发解读”活动,以此表明自己纯正的血统。无奈大多数消费者信奉“价格为王”,每级别的Spark比QQ要贵几千到上万元不等,销售业绩自然不会理想。
通用大宇的“维权”之路也就从那时开始。双方的谈判一直在私下进行,直到两个月前这场诉讼终于正式开始,目前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与此同时,奇瑞汽车还在马来西亚、黎巴嫩等国家,遭到通用大宇的围堵,甚至奇瑞的英文商标chery也被认为与通用旗下雪佛兰(Chevy)雷同,不允许该商标在美国销售。
通用汽车 咄咄逼人的信号?
面对来势汹汹的强大对手,奇瑞明确表示,QQ的外观不仅是由奇瑞公司自主设计的,而且作为汽车的核心部件发动机也是和奥地利一家著名厂商合作开发,因此并不存在侵权。
商务部的某位领导也公开发表评论,认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外方提供的证据,无法认定奇瑞公司的侵权问题,也不能认定奇瑞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资深汽车评论员钟师分析:实际上,国内汽车厂商被告侵权屡见不鲜。像红旗模仿奔驰,双环模仿宝马,由于两者完全不在同一市场上竞争,国外厂商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做做样子,很少有像通用汽车这么态度强硬的。但是通用汽车第一次在中国做低端的汽车,所以对微型车比较重视,结果Spark有点“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味道。
“因此,通用汽车需要向整个业界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如果其他的汽车厂商也这样做,自己就一定会投诉。”钟师觉得,通用汽车旨在敲山震虎。
聪明模仿 建立自己品牌?
其实,模仿并不是一定就会侵权,像日本、韩国这些拥有顶尖级世界品牌的国家,最开始发展汽车工业时,同样走的是模仿之路。
模仿显然是一条捷径,问题是如何模仿才会既不违规,又能为最终自主研发打下基础?
据称,比亚迪有50多位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专家,在开发F3之前就已经将国内外的专利情况摸熟,利用的全部是非专利性的技术。这也就是老总王传福“聪明模仿”的实践。
显然,王传福所说的“聪明”指的是充分利用世界汽车业存在的大量非专利技术,进行整合。所以比亚迪F3一下线,即使大家就看出它长得很像丰田花冠,但是王传福却信心百倍,一点也不担心侵权。
钟师经过长期观察,发现很多国内的汽车厂商都是比较低级的模仿,像汽车外型这些有形的东西太过明显。而汽车的内部性能这些无形的东西,即使模仿也不那么明显,同时也更为核心。
王中律师建议汽车厂商,随着国内汽车销量的增加,类似的侵权案件也会增多,国内汽车同行应该加强在知识产权研究和保护领域的合作,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建立自己的汽车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