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观察
特别企划
袁宝璟生死劫
唐凯林 日期:
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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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有能耐,你的手指永远是黑乎乎的”。在雨果《悲惨世界》里重新做人的冉阿让还是没逃过警长沙威的穷追不舍。
39岁的袁宝璟从亿万富豪到阶下囚,直至一审被判决死刑的消息,不仅震动企业界,也牵动社会各界的关注。
财富的两面性,再次将中国的富豪阶层推到风口浪尖上。财富就像一条欲望的河流,既有高光又有阴影;既构成社会阶层,又打碎社会阶层;它带来荣耀安逸,又裹挟着不安全感;它充满希望,又蛰伏着绝望……
袁宝璟案件的扑朔迷离姑且不论,袁宝璟的生死未卜留给法律定夺,令我们忧虑的是企业领导人意外变故给企业所带来的致命硬伤。
中国企业在突如其来的危机面前,总是表现得束手无策。以至于企业家一倒企业跟着倒,成为中国企业成长史上的经典死亡套路。
在这里我们抛开社会转型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不想停留在企业家们原罪与现罪的讨论里。我们只想拷问这类事件是领导者过于强势,还是企业机体的刚性不足?是商业环境过于复杂,还是危机管理根本缺失?
管理大师德鲁克说:“战略家就像一只在捉兔子的鹰,鹰必须飞得足够高,才能以广阔的视野发现猎物;同时又必须飞得足够低,以便看清细节,瞄准目标进行进攻。不断进行权衡正是战略家的任务。”我们企业家群体或许缺的就是这种战略的眼光吧?
“给企业家提供一个客观的、公正的社会环境和生存发展,是现在中国面临的大问题。一个人倒了,一个企业就跟着倒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
“我相信我先生是一个汉子,他即使是冤死,他也会站着冤死,绝对不会倒下的。”
2003年11月24日早上10点多钟,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在家里一边喝着咖啡,一边与妻子卓玛商讨儿子第二天的周岁生日聚会。
下午4点多钟,北京富华大厦里的建昊集团像往常一样平静,大厦外由远而近传来的警笛声并没有引起建昊人太多的注意。
飞驰而来的警车最终停在了富华大厦,几名刑警下车后直奔建昊集团袁宝璟的办公室,还没等在场的公司人员反应过来,袁宝璟已经被警车带走。
卓玛并不知道发生的一切。她只知道,按照惯例,丈夫袁宝璟5点半下班,7点就会到家,每天晚上丈夫都会带着儿子一起吃饭。
北京的冬天,夜幕降临得特别早,但这一天卓玛一家人的晚餐来得特别晚,因为卓玛找不到丈夫袁宝璟。晚上10点多钟的时候,几位辽阳警察在北京警方的陪同下给卓玛带来了丈夫的消息,这是一张对袁宝璟实施逮捕后的家属通知单。
卓玛不知道丈夫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发生在卓玛身边的事很多。
丈夫死刑的原委妻子身边的惊险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年多,袁宝璟当初没能为儿子过周岁生日,就连儿子两周岁的生日也错过了。
2005年1月13日上午9时,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案在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袁宝璟被一审判处死刑后的第46天,《英才》杂志的记者见到了袁宝璟的妻子卓玛。写在卓玛脸上的憔悴,让我们很难想象,端坐在眼前的这位藏族女子,就是四年前舞蹈剧《乘愿再来》的女主角。
我们并没有忽略卓玛眼神中所表达出来的坚定,事实上,这种坚定已经快要将她脸上的憔悴淹没了。但是,只要一说到她刚满两周岁的孩子,这种眼神中的坚定又立刻被泪水湮没了。
“两岁三个月的孩子不说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说话,他只会说爸爸,见了我也叫爸爸,见到戴眼镜的人就追过去喊爸爸。我先生出事以前,孩子吃饭、洗澡全是我先生负责的,孩子跟他爸爸特别亲。”
对于一个刚满两周岁的孩子来说,袁宝璟作为父亲的印象也许就是“一副眼镜”,一声称呼,他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父亲袁宝璟曾是一个亿万富豪,更不知道他在商界的奋斗史。
袁宝璟,辽宁省辽阳市人,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2年辞去建行的工作下海,在怀柔注册了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仅为20万元,半年之后获利200多万元。随后袁宝璟转向股票、债券投资,并自封为“中国股票第一人”。1994年袁宝璟离开股票市场,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到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
外界喜欢用这种计流水账的方式,来介绍袁宝璟在北京的发达史。当然,外界也会关注袁宝璟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关于袁宝璟“雇凶杀人”的故事版本来源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审理。
1996年秋天,袁宝璟怀疑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损失9000余万元是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于是一个叫汪兴的人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之后,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凶手在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因未击到刘,便逃离现场。
1997年以来,因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2001年初,袁宝璟对袁宝琦提到了汪兴的恐吓威胁,袁宝琦提出:不行找人给他办了,花两个钱呗。袁宝璟表示“行”,并提供30万元资金。袁宝琦找到袁宝福,让他把汪兴做掉。袁宝福向袁宝森提出此事,袁宝森主动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持刀对从家出来的汪兴后背砍一刀,随后在二人厮打中将汪兴刺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汪兴为重伤。事后袁宝琦交给袁宝福9万元。
汪兴被扎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宝璟再次向袁宝琦提到此事,并说“不行就办了他”。之后,袁宝琦对袁宝福说“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给袁宝福18万元。袁宝福与袁宝森密谋后,跟踪和掌握汪经常出入地点。2003年10月4日23时许,袁宝福与袁宝森持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两枪,汪当场死亡。
对于辽阳司法机关近似于好莱坞侦破大片式的故事情节,袁宝璟方面提出了异议,认为在一些故事情节的处理上存在破绽。
“现在认定他指使他人杀人的证据实际上是很不充分的,凭侦查阶段的一句话很不充分。而且那句话在记录上存在很大的问题,袁宝璟本人也给我们一再声明,包括他在开庭上讲刑讯逼供的问题,这些我们现在力图去取证,取得刑讯逼供的证据。”袁宝璟的辩护律师邬明安教授在接受《英才》记者采访时指出。
而且,邬明安进一步指出,辽阳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袁宝璟“雇凶”,认为这个案件存在疑点,“从证据来看,控方的证据存在很大的问题。包括他指使这个证据,还有一个就是你说他提供钱,从这个证据上查证,从哪个账上走的钱?这个账根本没有。”
关于刑讯逼供,这也是袁宝璟在法庭上一直强调的话题。为此,袁宝璟在法庭上甚至否认了一些在侦查期间的口供笔录,其理由是刑讯逼供下的口供,当时签字画押是出于保命的需要。
通过以上双方的说辞,难道从辽阳走出来的袁宝璟与辽阳司法机关存在着个人恩怨?
卓玛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积怨应该是有的,因这个死者汪兴本身就是从辽阳警方出来的。”死者汪兴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
在采访中,卓玛还向我们讲述了袁宝璟出事之后,发生在她身边的惊险故事。
第一件事发生在去年的九十月份。按照卓玛的描述,当时在她家附近的一条胡同里,一辆貌似依维柯的汽车以很快的速度撞向卓玛,由于当时卓玛的哥哥在场,所以逃过一劫。自此之后,卓玛离开了原先的住地。
第二件事发生在卓玛搬家之后。据卓玛介绍,自从胡同历险结束后,为了孩子以及自身的安全,卓玛把家搬到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别墅区,但是没过多久,就先后有一辆奥迪和一辆小面包车找上门,其理由分别是找卓玛和修水管。事情发生后,卓玛决定把孩子送往外地。
第三件事更为惊险。2004年8月17日晚上,卓玛与其先生的法律顾问谭律师一行,乘最晚一班飞机到达沈阳机场。据卓玛介绍,当时下飞机之后,卓玛就发现有人手中拿着自己的照片,然后从沈阳到辽阳的一路上都被人跟踪。
“我很紧张,律师也很紧张。我们上了车以后那个车就跟踪我们,我们就躲,从沈阳到辽阳的路上有很多大货车,我们的车就躲在两个大货车中间,车速一直保持在30公里。”
当我们很奇怪地问卓玛为什么要躲在两辆大货车中间时,卓玛这样说:“我们的司机非常有经验,他说制造车祸会从前面撞你,后面撞你,所以躲在货车中间他基本上撞不到你。”
一个人倒下了企业就跟着倒
辽阳司法机关对于袁宝璟犯罪事实的描述,以及卓玛历险经历中所演绎出的“某种势力想要袁宝璟家破人亡”的故事,我们无法作出孰真孰假的判断。
但是,在中国企业家身上频繁上演的一幕幕“与法律狭路相逢”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对此进行反思。
我们几乎不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就可以拉出一个很有震撼力的名单:大午农牧集团的孙大午、诚成文化的刘波、金正集团的万平、欧亚集团的杨斌、江苏宜兴的蒋泉龙、爱多集团的胡志标、铁本钢铁的戴国芳,创维集团的黄宏生,德隆集团的唐万新,当然,还有建昊集团的袁宝璟,等等。
“给企业家提供一个客观的、公正的社会环境和生存发展,是现在中国面临的大问题。一个人倒了,一个企业就跟着倒了,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昊集团高管如是说。
袁宝璟出事之后,建昊集团的经营出现了很多问题。据这位高管介绍,建昊集团如今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地方。
第一是银行贷款。一些本来要到期之后才支付的贷款,由于袁宝璟出事而被要求提前支付。“有一笔5000多万的款,当时没有到期,提前三个月,银行不放心了,看到有这种原因就要求还款,按理说贷款是基于企业贷款,不是基于企业家本身来贷款,但是在中国很多人的看法,就是墙倒众人推”。
第二是债务人赖账。据这位高管介绍,以前跟袁宝璟很好的朋友,多年的合作伙伴欠袁宝璟500万块钱,当时要以他公司的实物分批偿还,“现在找他人都找不着,打电话也不接,但袁总要是一出来,他肯定又要请袁总吃庆功酒,最后500万他可能还会提前支付。像北京的另一个客户,欠建昊两三百万,他自己干脆都把车子卖了,显示他们公司很穷,袁总要是知道这个事情他也会寒心的”。
第三是合作方。据介绍,建昊集团的一个有线电视项目,以及一个IT网络项目,也因为袁宝璟的事被迫退出。
该高管认为,一个企业家出事能对企业造成如此大的影响,正反映出中国企业的生存状态,“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和体制问题,还有社会层面的问题。”
而这一社会层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社会心理,不管是债权人银行,还是债务人或合作伙伴,在他们眼里,企业家这个自然人与作为公司的法人实体是一回事,企业家一旦有事,人们便会用有色眼镜来看这家企业。
社会的这种心态无形中加大企业的不安全因素,而舆论的压力有时则成为企业或企业家死亡的直接杀手。
在对建昊集团这位高管的采访中,他告诉我们,其实袁宝璟被法院一审判死刑已经是第二次被判死刑,因为媒体已经给袁宝璟判了一次死刑。
“就像德隆一样,媒体舆论对德隆的这种价值判断,导致了它自救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首先舆论宣判他死了,市场对一个企业失去了信心。”
再回到袁宝璟的案子上来,该高管说媒体所制造的聚焦效应将袁宝璟推向一个深渊或漩涡之中,“而这个漩涡又是一个刑事案件,还涉及到雇凶杀人。我并不是说群众的眼睛不雪亮,大众有的时候有盲从的心理,他认为一审被判死刑那就多少有点问题,这就是大家的基本价值观”。
鉴于媒体舆论的力量,该高管甚至建议我们在文章写出来之后让他把把关,免得一些用词“刺激辽阳方面”。
背景资源的缺失最终如何会收场
卓玛已经很久没有跳舞了,卓玛说她心里那些所有对艺术的创造欲望,如今全变成了求生的欲望。
时间进入2004年的时候,民营企业界突然迎来了一股宽松的空气,也正是从那个时候起,媒体不再热火朝天地讨论民营企业家的“原罪”,学术界也开始变得包容,摆出了一副既往不咎的姿态,不再讨伐“原罪”。
但是,在轻松的氛围中,一个个的民营企业家却在“现罪”中倒下了,很多人的心理像卓玛一样,燃起了求生的欲望。
卓玛告诉我们,袁宝璟出事之后,很多企业界的朋友给她打来电话,询问事态的发展。
事实上,企业家不可能对一个个企业家落马事件无动于衷,中国的企业家是一个群体,沐浴着同样的制度阳光,跳不出社会环境这一大的生态圈。
另一个事实是,在我们面前倒下去的企业家,并不是无一例外地都陷进了“不合法致富,便无法安全致富”的泥沼。至少有些企业家落马的原因并不是绝对的“不合法”,而是存在很多的争议。
譬如,企业家有的“非法”行为尽管违背了法律,但在一定程度上则是一种对制度缺失的弥补,是一种自救。例如,融资渠道缺失,而企业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发展,这样在募集资金上就很有可能与现存的金融体制发生冲突,河北的孙大午就属于此类。
另外,企业家的“非法”举措有时候是因为“黄灯制度”的缺乏,比如在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问题上,历史上曾有过一些私有企业主为了企业的发展,通过种种关系搞挂靠,戴红帽,而且是一路绿灯,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产权关系就变得复杂,突然有一天,红灯亮起,侵吞国有资产的罪名就会冒出来。
在对卓玛的采访中,卓玛为我们所塑造的袁宝璟是一个质朴的人,不喜欢参加聚会,不愿意攀附权贵。而我们通过对卓玛的采访,以及综合其他信息渠道也了解到,袁宝璟的性格并不张扬,相反显得有些低调,而且总是在强调“我们没有什么背景”,以及信奉“沉默是金”。
背景,正是这个浓缩了中国关系学精华的词汇,成为了中国民营企业家不安全感的最大隐患。
我们的社会正处在转型期,法治秩序并不完善,一些矛盾就会由一种叫“潜规则”的秩序来解决。
“潜规则”天生所具备的非公开、不明朗、缺少稳定预期的特征,使得不少民营企业家很难驾驭。比如,背景资源的富足会让人铤而走险,而背景资源的缺失却又会使企业家在出事之后,无力迎战原本就不完善的法律。
袁宝璟的命运最终会如何收场,没有人会知道。
2000年,袁宝璟以400万的代价,为卓玛在北京保利剧院策划了一场舞蹈剧《乘愿再来》。当时,兴致盎然的袁宝璟担任总策划,为妻子卓玛的舞剧设计了这样一个故事:
“当卓玛经历人间无限的艰辛、欢乐和爱的情感后,领悟到生命伟大而丰富的意义:原来天堂就在人间。”
四年之后,卓玛领悟最深的依然是生命,那将有可能从卓玛指缝中突然消失的生命属于她的丈夫。卓玛会不会迷失在这天堂般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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