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的第一天,51%真的来了。
当日,证监会正式宣布,汇丰银行突破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9%的限制,港资股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持股51%,汇丰前海证券成为内地首家由境外股东控股的证券公司。
2012年,中国将金融业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从33%提高到了49%,近5年内没有外资能够提高持股。
一夜之间,困扰合资券商的“51%”就这样解开了,尽管门依旧小心翼翼地开着,但一道耀眼的强光已经打在每一个从业者的身上。
第一个51%
2017年7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日,证监会批准设立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亚前海证券)。
这两家公司是根据2013年8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补充协议设立的两地合资多牌照证券公司。
其中,汇丰前海证券是境内首家由境外股东控股的证券公司,港资股东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持股51%;东亚前海证券的港资股东东亚银行持股比例为49%。
51%,一道外资金融机构迟迟苦守的红线终于被踏过了。
公示信息显示,汇丰前海证券注册资本18亿元,仅有两名股东,汇丰银行出资9.18亿元,持股51%,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8.82亿元,持股49%。后者是由前海管理局发起设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控股公司。
在业务范围上,汇丰前海证券目前仅可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这三项业务,暂时没有获得证券资产管理和证券自营业务的牌照。
另一家获批的东亚前海证券,注册地在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注册资本15亿元,东亚银行为第一大股东,出资7.35亿元,持股49%。内资股东分别为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915亿元,持股26.1%;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持股20%;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0.735亿元,持股4.9%。
东亚前海证券目前可开展四项业务,即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但暂时没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牌照。
实际上,合资券商曾被寄予厚望,市场希望通过引入外资的方式来实现“鲇鱼效应”,改变中国固有的券商文化,但多年下来,收效甚微,甚至有些合资券商倒是不时传出些不太光彩的新闻来,业务违规、内部“宫斗”、理念冲突、中外抗衡、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眉眼高低、增长乏力等,乏善可陈或许可以概括。
各种问题,用业内人士的话说,都是控制权惹得祸,49%意谓“一无所有”,对于券商而言,控制权就是成功的一半,外资券商尤其如此。
所以,顶着光环和传奇的外资金融巨头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得到的金融“半所有权”的掣肘,让合资券商在国内无法与其他大型券商相抗衡。而且除了瑞银证券、高盛高华证券是全牌照,其他5家合资券商均只有投行业务牌照。
没有控制权的合资券商,注定难以“地久天长”,毕竟双方想要的不一样。
更多51%
在参与合资券商的外国公司中,只有高盛和瑞银对旗下合资券商拥有控制权,但也不过是相对的多数股权而已。
2016年的摩根大通和第一创业携手5年后和平分手,显然,仅仅三成的持股让摩根大通无法满意,而里昂证券退出其与财富证券的合资投行财富里昂,日本大和证券退出其与上海证券合资的海际大和证券,苏格兰皇家银行拟退出其中国合资投行华英证券等,原因虽然都各有各的说法,但究其根本,无非就是“无法控制”。
根据2012年证监会颁布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上述证券公司,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没有一家超过49%的,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基本维持在33%左右,最高为摩根士丹利亚洲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33.33%的股权,花旗亚洲持有东方花旗33.33%的股权。
7月, 49%的限制被打破。
尽管此次打破依旧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是根据2015年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十》中的规定将港资、澳资金融机构作为开放的重点对象。
但显然这些国际金融巨头们早就未雨绸缪,布局妥当,因此此举可看作是资本市场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的信号,证券公司牌照或逐步放开,外资准入限制放宽,允许外资控股境内券商等一系列举措的开始。
外资绕道港资,一条51%的新路就此开启,一段外资可以真正“按照心愿”进入市场和参与市场的模式即将启幕。
先河一开,将有大批境外的证券公司蜂拥进入内地抢夺证券业务。
当前国内证券行业分为内地券商、传统合资券商、CEPA协议合资多牌照券商三种模式。
截至目前,在CEPA协议下获批的合资券商已达四家,另外两家为申港证券和华菁证券。其中,申港证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亿元,系国内首家根据CEPA协议设立的合资全牌照券商,其中港资股东3家,投资合计12.2亿元,合计持股比例34.86%;华菁证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第一大股东为港资股东万诚证券,持股比例为49%。
显然,中国资本市场还是一个没有发展起来的巨大的无可限量的“富矿”,无论以何种方式,突破51%这一行为势必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巨大的想象空间和操作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