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融资饥渴已经不是“急症”,由此导致的民间借贷持续活跃,作为其副产品的高利贷现象更是层出不穷。江浙一带地下钱庄从事高利贷早已不是新鲜事,而最近又有媒体曝光,在2009年以来的宽松货币政策下,甚至出现了银行低息贷款流向了高利贷金融公司,从中谋取非法收益,而导致高利贷融资的中小民营企业陷入绝境。
一个困局由来已久,一方面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仍然借钱无门,另一方面民间资本大量闲置,并且在高门槛的制约下,合法地进入金融领域阻力重重。据统计,广东省民间资本约超过1万亿元,在浙江,仅温州一地就有7500亿民间资本。
近期,《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主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这对于民间资本来说是一个大利好,然而需要思考的是,如果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继续受阻,这一政策很可能依然会缺乏现实的落脚点。
民间借贷利率攀高
《英才》:从最近一些发生的事件来看,高利贷现象又有所凸显,与前些年相比,目前这一状况呈现怎样的特点?
周德文:几年前,大家对实业比较有兴趣时,企业借高利贷相对比较容易发生,而与往年不同是,现在实业不景气,利润越来越薄,中小企业经过前几轮的折腾,借高利贷越来越慎重。作为民间借贷的主体,担保公司和其他一些贷款的团体也很慎重,因为贷款的风险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借了都不能偿还,结果造成很多社会问题,现在正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时期。
《英才》:目前有一种高利贷现象被媒体曝光,揭示自2009年执行宽松货币以来,一部分低息的银行资金被放成高利贷,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朱大鸣:我不能肯定绝对有这种现象,但我知道一些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来放高利贷,像一些个别的营销代理企业,从资本市场获得很多资金,在其他企业困难的时候出借,以押保证金的形式放高利贷。
郭田勇:现在的货币政策是注重数量型的,主要是缩量,并没有缩价格,银行没有加息,利率水平不高。因此,正规金融机构的钱就有钻到民间领域去寻求高收益的需求。
《英才》:实际上,在金融危机之后,政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出台和实施了不少政策和措施,包括批准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大中型银行机构向中小型企业放贷等措施,但这一问题没有实质的改变,那么核心问题到底在哪里呢?
周德文:现在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试点阶段,设立的公司非常少,像在温州民间资本这么活跃的地方,只有16个指标,每个县基本只有一家,按每家公司注册资本2个亿算,合起来也就只有32亿。这32亿对于36万家民营中小企业来讲,根本就是杯水车薪,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因为没有资金都难以为继,所以实施的效果不是很理想。
银行给中小企业充血,这种讲法事实上是没有依据的,中央曾经三令五申要银行给中小企业增加贷款,银行也说给中小企业支持了,其实这个概念是混淆的。我们讲的中小企业到底应该是怎样的规模,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其实目前存在的更大部分是量大面广的微小企业。如果按老标准,实际上中型企业都是比较大的企业,那么银行更多地把资金贷给这些企业,所以小企业融资难依然是个严峻的问题。
郭田勇:其实小额贷款贷公司也是良莠不齐,有些地方的小额贷款公司,贷的都是大额贷款。1、2个亿的资本金,贷了两三笔就贷完了,因为他们也觉得给大企业贷风险小,这说明大企业还有很多资金需求,小的贷款公司都挤到里面贷,我们的金融供给还不充分。
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因为借了款是要还的,所以,一定要对接受贷款人的风险进行充分考证。中小企业不能说想从银行借钱,就能借到钱。我们也做过一个中小企业融资调查。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得到的满足率是比较低的,可能更难一些。因为我们大的商业银行不愿意去做这个,关键的一点就是,这钱反正有其他地方可以贷,因为我们大的企业还比较多。
小型金融机构发展慢
《英才》:最近国家出台政策,要大力加强民营资本的投资力度,那么无论是从金融企业准入上,还是支持民营企业融资上,我们需要在哪些方面做出努力?
周德文:国家要加大民间投资的力度,政策已喊了几年,但这些政策更主要的是贯彻实施,不能仅停留在政策层面上。为什么政策执行不了?主要是各个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源于自身的利益层层设置障碍,使得民间资本没办法对外健康投资。
融资问题也是其中一个原因,要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应该加大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力度,其次是加大金融对内开放的力度,允许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领域,设立社区银行,乡镇银行等等。只有民间建立的金融机构才会真正给小企业贷款。就像门当户对一样,现有的银行设置本身就是针对大中企业来信贷的。此外,民间集资实际上涉及到投融资改革,现在也不规范,比如什么样的集资是属于合理合法的,什么样的属于非法的,这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还要有相应的监管部门来介入。
郭田勇:现在为什么说小型的金融机构发展速度慢,我觉得跟监管层、管理层对民间资本的态度是有关系的。比如说乡镇银行,规定必须要由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才能成立。我们也看到这样的情况,几个朋友有一笔钱要成立乡镇银行,但找不到发起银行就不能受理了。其实,民间资本反而对做这个事作用非常大,他们可能寻找客户的能力比银行还强,但现在必须找到一个“婆婆”管着他们才行。管理层当然有一些风险和监管方面的担心,但另一方面,对民间资本这块,我们还是要减少偏见,不要总戴着有色眼镜。
《英才》: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把高利贷行为阳光化,合法化,吸引更多社会资金进入后,利率反而会下降,然后会转化为正常的借贷行为,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周德文:温州大约有7500亿的民间资本,现在进入民间借贷的大概有750亿左右,这么大的规模,如果你不让它阳光化、合法化,客观上还是存在的,这样既造成国家税收的损失,又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至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如果把它合法化,一是国家可以纳税,二是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阳光化以后,借贷的利率会科学核定。
朱大鸣:现在有一个条例《放贷人条例》正在酝酿,规定自然人都可以放贷,但全民道德准则还没有到达一个高度,我们盲目出台这种条例,是对金融市场一个比较大的冲击。历来高利贷都是比较大的金融杀手,破坏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