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观察
特别企划
分红还是散伙?
文·唐凯林 日期:
2004-07-02
浏览次数:
1126
兄弟“大分家当”一般都发生在败落的故事中,而宁波东睦的几个大股东把锅分得底朝天却发生在繁荣的开始。
公司刚挂牌上市,宁波东睦的董事会就推出了一个派现方案,向发行前的老股东们每10股派发现金8.5元(含税)。按照该方案,几个大股东将共分配现金5950万元,而公司2003年底前的滚存利润为6011万元,分配掉这5950万元后,仅剩下61万元。
这是一个“有言在先”的分配方案,在当初的招股说明书里,宁波东睦就已经表示,公司2003年底前的滚存利润仅由老股东享有,其理由是发起人将宁波东睦培育上市,收取回报合情合理。
按理,论功行赏是无可非议的。但有人则算过这样一笔账,公司第一大股东通过本次派现,投资款一下就收回了85%,而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高管也是天降横财。
问题是,那些溢价购入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怎么办,难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冒着一定风险的“溢价款”落入老股东的腰包?日子到底还过不过了?
更让人担忧的是,宁波东睦的高额派现并不是单独的一个事件,而是成了一种现象。上市不久的通威股份在前些时间也曾擅自改变承诺,将原由新老股东共享的利润改为由老股东独享。而几年前用友软件等公司高比例派现所引发的争论仍将继续下去。
上市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的资金需求状况来决定分红的方式,这原是公司内部的事情。按照公司财务的一般理论,当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需要资金支持或有较好的投资项目时,应采取不分红或非现金分红的方式,而主要通过利润来扩大再生产,以实现股东更高的回报。
如果一家公司已经处于成熟期,财务状况健康,现金流充沛而又缺乏高收益的投资项目时,此时应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来回馈于投资者。如果投资者无法获取现金回报,只能通过股票价格的变动来获得投资收益时,证券市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战略投资者,而是滋生一大批股票差价投机者,因此派现并不是什么坏事。
但看看宁波东睦的现状,情况并不十分良好。日子过得紧巴,业绩前景不易乐观的评价随处可以听见,宁波东睦此时出手阔气显得有些离谱。这种通过大比例分配实现套现目的的风气不是什么好现象。
版权声明:未经《英才》杂志书面许可,对于《英才》杂志拥有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内容,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在非北大商业评论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已向《英才》杂志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