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改革作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事项,正逐步在全国范围和更多的行业展开,并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讯行业纳入试点。
2012年1月,上海率先启动的这项改革,明显的成效可以做初步总结: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低,专业化细分和结构优化、升级换代的潜力得到释放,第三产业和相关联的制造业企业负担减轻。
但在这一轮改革中,有一些企业出现了税负增加的问题。据统计,至今年2月,上海市税负不降反升的企业占比9.2%。
财政部表示,税制改革会带来利益关系的改变和调整,一部分税负增加的企业的“阵痛”是必然过程。这部分“阵痛者”应如何面对“营改增”?
首先,应认识“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不是普惠性质,在一定阶段出现少数企业税负上升的情况难以避免,需做进一步的分析。
比如上海交通运输企业曾一度强烈反映税负上升,经调研后可基本认清主要是其固定资产更新周期因素所致。
理论上,如果交通运输车队的主要固定资产——机动车辆的平均更新周期为4年,营改增初期企业自身同比的税负一般都不降反增。随着车辆更新,投资增加,企业越来越能感受到增值税“进项抵扣”带来的减税好处与实惠。当4年的周期走完,全部减税的量值将会完整表现出来。
其次,应认识“营改增”最主要的着眼点是以优化税制结构来消除重复课税、建立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鼓励企业升级换代、提升核心竞争力,进而优化经济结构、提升服务、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同时,还能“倒逼”财税体制的配套改革。
所以,地方政府和企业都应树立大局观,积极主动适应这一改革。
企业要调动专业化细分的潜力,力求在机制创新、升级换代中做大做强;地方政府要理解这一改革在培养财源、增强发展后劲方面的长效意义,为短时期遇到税负上升问题的企业提供过渡措施——如上海按季度计算增加的赋税额度,当时退还一半,年底再做一次核算给予全年补助。
第三,少数企业由于专业化细分能力不足而一时享受不到“营改增”的减轻税负好处,企业要对这一改革的大势有全面、清醒的认识,努力变压力为动力,积极调整自己的经营发展模式和企业战略规划,消除“大而全”、“小而全”因素的拖累,变被动为主动,在竞争中走出自己的新天地,在升级换代中实现“凤凰涅槃”。
总之,“阵痛者”的痛苦毕竟是一阵子的阶段性问题,而非注定永远要痛苦下去,市场参与者需要以坚定的决心、创新的勇气加入“营改增”的改革洪流。
财税改革的相关方案和一些细节,也应在改革的推进与深化过程中做动态优化。
“阵痛”是一时的,如果这些企业能积极地投入到营改增的改革洪流中,这种痛苦有时恰恰是推动企业升级的动力,倒逼地方政府改进的压力,也是引导我们继续完善政策的痛点标识。
(作者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