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大变革、大课题、大战略和大政策,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经济金融、政治社会无不包涵。
然则,我们首先需要厘清城镇化的经济和金融逻辑。简而言之,城镇化的经济逻辑由两项任务、两项改革、两大动力构成。
所谓两项任务,就是农民的市民化和农业的现代化。从人口角度看,农民市民化,旨在保障8亿人的基本生活和自身发展,要确保所有城市居民,皆能享受真正意义上的城市生活,彻底消除户籍歧视和同一城市内的“二元生活和经济结构”。农业现代化与农民市民化是城镇化战略之两翼,相互配合,密不可分。农民市民化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否则我国经济将失去最重要的基础。
所谓两项改革,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它们是农民市民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制度前提。集体所有制土地和农民宅基地要不要完全私有化?争议数十年,至今众说纷纭。然而,无论所有权是否私有化,都必须以法治保障土地资源的自由转让。只要保障资源的自由使用权、收入享有权和自由转让权,所有权是否私有无关紧要。
户籍制度改革当然更加麻烦。如果户籍制度完全取消,是否会出现大城市人口继续快速膨胀、“大城市病”愈演愈烈之恶性循环?如果户籍制度不完全取消,又将如何设计差别户籍制度或某种过渡性安排?
所谓两个动力,就是产业主导和投资拉动。城镇化必须是一个收入流的动态循环过程,如何启动和扩大国民经济体系的收入流正循环?前提是启动产业。没有蓬勃发展的产业,如何保障城镇劳动力的充分就业?必须从国家层面制定产业政策、产业布局和产业升级换代战略与规划。产业主导需要投资拉动,钱从哪儿来?这就需要金融逻辑来配合。
城镇化的金融逻辑,核心就是金融创新。要顺利推进城镇化战略,必须依靠三大金融创新——债券市场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创新、个人消费金融创新。
首先是创新债券市场,包括国债、地方债、市政债、公司债、资产证券化等,全力发展多层次、多品种、多主体、具备高度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债券市场,以债券市场创新来盘活我们经济体系累积的巨大资产,提升资产收益和运用效率。其中一个重要的金融创新,就是发行长期国债或特别国债以解决农民土地的自由流转。
通过发行长期国债,乃至永久性国债,以国债去购买或补偿农民土地,每年有固定收益,国债可分期流通。以国有企业股权去交换土地,也是可以考虑的办法。1950年代,台湾地区实施土地改革之时,曾经以工业企业股权来购买地主土地,成功将土地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可资借鉴。
其次是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和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土地成功流转之后,农民进入城镇,就需要创造能够吸纳大量低水平劳动力的中小企业。需要改革监管政策,鼓励大型金融机构服务中小企业,鼓励发展多元化和多层次金融服务机构,鼓励多层次金融创新产品和融资工具为中小企业服务。
其三是大力发展个人消费金融。没有全面的消费信贷服务,内需增长的长效机制不可能建立起来。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缺陷,就是长期缺乏明确的金融战略,轻视金融市场,漠视金融创新,过度重视税收,过度依赖政府投资。必须根本调整这种战略思路。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和副所长,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