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的讨论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有专家建议划拨30%—50%的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此言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赞成者认为,该措施“一石二鸟”,是解决养老经费和国企管理的灵丹妙药,但也有反对者对该措施的具体实施效果提出质疑。
笔者认为,以国有资产划拨的方式解决社保基金当下的困境仍有待商榷。
首先,接受划转国有资产的“社保基金”主体有待明晰。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保基金实际上有两个,一个是目前正面作战、承担全国社保任务的各地方的社会保障基金,它们每年支撑着社保医疗、养老等各种需要;另一个则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这几年以来讨论的国有股划转对象,都是指理事会。理事会的性质是什么?它的资金是为谁储备的?谁能用?什么情况下能用?它有没有一个独立运作的监督机制?这些问题现在都很难回答。其实,这个理事会已经遭到很多非议,其体制本身就是不顺的。
其次,把国有资产简单划拨到社保基金的方式欠妥。社保基金是全国人民的养病钱、保命钱、养老钱,是民生之基,是社会和人民的“棺材本儿”,这么重要的一笔资产,投入资本市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盈利,不能承受任何风险。资本市场不能指望让社保基金来起到稳定的作用,一旦有风吹草动,社保基金唯一要做和能做的就是立刻出逃。
而目前资本市场正面临国有股减持全流通的压力,国有资本应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如果这些股份全部卖出,资本市场就彻底垮了,因此他们在关键时刻不能撤出。所以,从国有资本稳定市场的角度来看,将其大量划拨到以追求安全为首要目的社保基金中,是不合适的。
第三,国有资本划拨到社保基金能保值增值存在悖论。赞成该措施的人,其逻辑基础是:只要国有资产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管理,无论由谁管理都能提高企业的质量、实现国资的保值增值。
笔者认为,这个逻辑基础存在很大问题。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就是公有制加市场经济。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虽从目前来看发展尚有桎梏,但很难说国有企业的管理就一定不如民营企业。改革开放30余年,国有企业从过去简单的国营转化成国有、再变为国家出资,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今后,只要国有资本退到幕后做股东、企业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的模式打造、职业经理人登上舞台,那么国有和民营的区别无非是股东身份的差别,与管理水平没有必然联系。
第四,划拨国有股权并不是对社保基金注资的合理方式。社保基金从属性看实际上是一种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而国有股要实现的是资本运作收益。鉴于社保基金理事会至今还没有明确的考核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一部分国有股权划拨给它,如果股价跌了其就会声称是划拨过去的股权质量不好,而涨了就是它运作的好,反而增加了监管和考核的难度。
我国正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困境,国有资本向社保领域倾斜、乃至大幅度注资势在必行,但要注意三点:一是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实现,主体锁定在国资委、财政部和社保基金三者之间;二是每年规定一个固定划拨比例,但只能以现金方式拨付,这样国资委、汇金管理的国有股划给社保基金多少钱一清二楚,经过管理运作,是否增值,指标清晰,有利于管理考核;三是一个大前提,即在做这一切之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必须公布其资产负债和发展情况。
国有资本划拨到社保基金究竟能否解决当下的“养老钱”之困,能否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众贤之论俱在。国有资产和社保基金,二者都关乎国计民生,当谨之慎之。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博导,本文只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