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是指股票市场)连续低迷已经引起高层的关注。现在,100亿元的基金又准备投入操作了,市场反应当然会不错。从这个措施本身来说,在渠道方面可以有一些变数,但是,从根本性质上讲,依然是一次“政府救市”的“壮举”。假如把整个股市比做一个发高烧的病人,那么,政府资金的投入只能算是一针降温的“强心剂”——股市可能有良好的反应,但是不可能解决根本性问题。换句话说,治标的措施永远也不可能代替治本的措施。
中国股市的“本症”在于股权分置。那么,这个“病根”是怎么落下的呢?回顾当初,上市的额度几乎都给了国有企业,而且最早还曾经搞过按部门分配指标。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中,为了规避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应该要求公司有几年以上的经营业绩,一些国家还要求从柜台交易、二板市场等一步步地走过来。但是,中国没有那种“耐心”,搞的是“一步登天”。那时有的上市公司甚至是一夜之间“构造”出来的。从目的性来看,似乎上市就能免费得到资金,有的人概括国有企业圈钱的路径是“吃完了银行吃财政,吃完了财政吃社会”。有的企业本来是“工厂制”,后来由行政“捏合”成了“总厂制”,为了上市,一下子构造出来一个“股份公司”和一个“集团公司”。上市之后集团公司掏空股份公司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当时的国有股并没有转让,而是增发新股。这样做的好处是增加总股本,国有股可以“控制”非国有股。但是,本质的原因在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没有人决定国有股转让的价格。因此,形成“非流通股”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反观一些发达国家国有企业的改革,许多都是一开始就将国有股转让出去。具体来说有两种基本模式,一种是固定价格模式,例如英国电信以及新加坡电信,将国有股权优惠卖给社会,其特点是一次性收入少但二级市场反应好;另一种是向社会拍卖,比如日本电信以及日本国铁等,其特点是一次性所得多但二级市场表现不好。他们的经验说明,不存在着什么合理的价格,早处理早受益。
中国当初省了事,却为后来埋下隐患,正所谓“欲速则不达”。现在中国正在补这个课,送股贴钱不管用,注入资金也不是办法。请思考一下,假如一个公司国家股占了75%,拍卖25%的股权是一个价格,而拍卖50%的股权仍然是同样的价格吗?换句话说,单纯小股东的收益权与大股东的支配权应该是同样的价格吗?
增量操作可以休矣。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