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的干部队伍建设中,曾经出现过不和谐的一幕:主管干部“卖官”,下属干部“买官”。人们不难看出其中的逻辑关系:先用钱买到官位,日后再以官位谋取私利,即赚取更多的利益。最初的买方是下级干部A,卖方是上级干部B;在后来的活动中,卖方是当了更大干部的B,从社会上得到好处,不仅收回了最初的“成本”,还能捞到更多实惠。这样的操作好像是一种“投资官位”的长期交易。现在,这种在组织人事部门的腐败现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唾弃。
而甘肃正宁县为招商引资设立官位的办法则属于另外一种情况。那么,在这之中又是怎样的玄妙呢?我们可以把整个交易过程分解成以下一个方面:最初的买方是社会投资者,卖方是地方政府,买方掏钱,得到各种优惠待遇,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个什么官。那么,会是白白投资吗?当官纯粹是为了当地民众的利益吗?也许有这样的“雷锋式”干部。但是,我们不能打这个包票。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社会投资到地方,其他一些优惠条件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一定要当个什么官呢?其实,再笨的人也能想到,其根本原因在于当官有好处,可以“变现”。因此,花钱买了官,就是投了资,就是卖到了地位,就可能在将来得到好处和回报。这种现象说明,在当今中国,只要官员有特权,就一定会出现权钱交易的情况。尽管我们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但是,我们的市场化水平还很低,市场机制已经开始起作用,政府(实际上是官员)更在起作用;目前配置资源还没有主要靠市场而还是主要靠市长。这是中国转轨时期的特殊现象。
难道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官员主导的市场经济吗?难道我们能够容忍官员腐败合法化吗?也许“官本位一元化”在某个历史时期是有效率的,但是,从根本上讲是与市场经济原则格格不入的。“权钱交易”就是腐败,就是市场经济的大敌。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