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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的投资回报率
唐凯林
日期:
200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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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中国潜规则盛行,最大的症结是违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
中航油事件让评论界产生了很多的联想,而舆论对此投入热情最高的是一场关于“中国的违规成本”的讨论。
熟悉新加坡法律的人士指出,如果中航油集团确实在知情子公司巨亏但并没有向外界披露的情况下,出售中航油股权,必将最终触犯内幕交易,为此当事人将会被罚款25万新元或入狱服刑7年,或两罚并处。
为此,舆论哗然,普遍认为中国之所以内幕交易多发,潜规则盛行,最大的症结是违规收益远大于违规成本。
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秘密,中航油事件也不是一道什么灵光让人们顿悟。拿违规行为最流行的证券市场为例,只要企业能暗度陈仓把自己变成上市公司,在交易所违规受到的最大处罚无非就是所谓的“公开谴责”。
这也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胆大妄为。有统计数据显示,在2004年6月、7月间的44个交易日中,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中受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证交所公开谴责的次数高达26次,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层出示的黄牌。
再回到内幕交易问题上,有人说中国内幕交易的成本并不低,理由是刑法对此也进行了规范,规定触犯者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显然,这并不比新加坡的法律处罚轻。
但如果把问题引到“实际支付成本”上,中国的违规成本低得让人感到恐惧。虽然法律对内幕交易规定了很高的处罚,但从1994—2002年,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总共才处罚了七起,众多逍遥法外的内幕交易所付出的成本几乎为零。
再以虚假广告为例,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对虚假广告的惩罚规定在“1000以上1万以下”。但是一项虚假广告的发布至少能为商家带来上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收益。这也就是说,虚假广告违规行为的成本低得可以让每一位广告主毫无顾忌。
最大的问题是,这种各领域都低廉的违规成本让人们形成了一种习惯,认为违规成本小于违规收益是正常的,这也直接导致了新交通法出台前人们的“愤怒”,因为违反交通法就承担如此大的违规成本让人感到“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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