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者整天鼓噪房价高低却不关注这个弱势的沉默的祭品几乎是令人羞耻的。
中国房地产行业近年来始终处于风口浪尖,谁是这个行业最大的牺牲品?
开发商显然不是,虽然他们正挣扎着摆脱自身的暴利形象,开始学习什么是企业的社会公民责任;地方政府也不是,他们获得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拆迁几乎就意味着升迁;建筑施工企业也不是,他们忙着投标陪标中标分标,层层分包层层克扣。
那么中国房地产行业狂飙突进的牺牲品是购房人,是“房奴”一族吗?尽管他们在媒体和网络上声势浩荡地抱怨着房价和维权,但考虑到商品房价格的虚火是供求双方决定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也是买卖双方自由缔结的,因此购房者也并非这个行业的牺牲品。估计目前所谓“房奴”一族大致有190万人。他们试图拥有和其收入不相称的财产,如果同情其无力支付按揭的违约行为,那么也许就是对数以亿计的储蓄者的无情,毕竟“房奴”们给银行带来的贷款损失,最终是全体存款人来分摊的。
谁才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沉默的祭品呢?被征地拆迁的广大农民,毫无疑问是其中最主要的角色。
先看看土地出让金,迄今为止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的权威统计仍不存在,我的梳理结果是,据全国人大2004年的调查,2000—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约9100亿。据2004年国土资源公报,当年全国共出让土地17.87万公顷,土地出让金约为5894亿元。考虑到2005年全国土地购置面积比2004年轻微下降了约2%,但出让价格上升约30%,因此2005年土地出让金推算应该不少于7500亿。
这个7500亿意味着什么?2005年中国农村有7.4亿人,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3255元,实际收入增长6.2%,也就是说2005年,中国农民的全部增收为1369亿。因此2005年各级地方政府获取的土地出让金,是中国农民收入增长的5.4倍,是温家宝总理痛下决心减免农业税的13倍。换而言之,如果地方政府拿出土地出让金的20%直接补贴给农民,那么其效果是农民年均纯收入可增长6.6%以上,超过了一切让农民增收的全部政策努力。
因此,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的大幅增长,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房地产行业的空前繁荣,以及官员彪炳的政绩单,都指向一个清晰的奥秘:对农民土地使用权进行大规模剥夺的“最后晚餐”。
为什么把地方政府的征地出让行为视为“最后晚餐”?其一,是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姗姗来迟的《物权法》,使得农民对其宅基地、承包地和集体用地的使用权被虚置。其二,是地方政府滥用“社会公益”的名义征地,征地价格依据农作物产值的倍数来计算,哪怕这种倍数被放大到100倍,也无法体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因此官员当然明了,“卖农民的地,挣政府的钱;征得越狠,挣得越多。”其三,土地出让金的即期使用,使得一届政府竭尽一切可能把能征的地都征了,能卖的地都卖了,以获得最多的当期收益,交出最佳的当期政绩,很少考虑继任政府的难题。其四,被征地拆迁的农民群体,往往陷入种地无地,就业无门,进城无社会交往网络,未来生活无社会保障的“四无”状态。因此把目前的土地管理政策视做涸泽而渔式的“最后晚餐”似乎并不过分。
温总理曾经说过,政府征用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既然是“主要用于农村”,那土地出让金至少应该有50%反哺给农民吧?严峻的现实是:这个比例在不同的省市大约都只有10%-30%。房地产让中国农民每年至少被剥夺了上千亿元的财富。
作为学者整天鼓噪房价高低却不关注这个弱势的沉默的祭品几乎是令人羞耻的,因为我们不得不思考,也许50-70年后,我们自己就是下一轮被征地拆迁的祭品。